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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30年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截至2020年底,广东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498.04万人,占比15.27%;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556.51万人,占比12.35%。预计到2025年底,广东户籍人口老龄化占比将突破17%,到2030年将突破20%,正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广东民政部门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强质量,兜底线、保基本,探索构建”兜底供养、普惠供给、多元保障”三位一体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动实现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据统计,全省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46.86万张,共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累计为近2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设立超过1.6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76亿元用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起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的部分)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兜底保障”,让特殊困难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近年来,广东通过出台完善政策、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切实兜住生活困难老人生活的底,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无忧。

  健全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制度。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十三五”期间惠及全省老年人57万人次;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惠及74万人次。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全省各地市普遍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强化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始终坚持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对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养尽养。

  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主动防范化解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投保机构总数超过1500家。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共评定星级养老机构264家,示范带动全省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优化”普惠供给”,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为满足广大老年人医养康养、巡访关爱、助餐配餐等多方面需求,广东着力在完善老年人普惠性补贴保障制度、加大服务与人才供给、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方面下功夫,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公平可及。

  完善老年人普惠性补贴保障制度方面,建立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惠及298万人,部分地市扩展至7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银龄安康行动”,覆盖超过1300万老年人。广州市全面推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截至2021年8月底,广州市长护险制度覆盖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约859万人,18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约278万人,累计共有6.01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有效减轻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负担。

  加大医养康养服务供给方面,全省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10家。全省178家医疗机构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为出院后居家康复的老年人提供延伸护理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立超过6万张家庭病床,共为近600万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充实专业照护人才供给方面,全省共有126所各类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超过10万人。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千名养老护理员,累计培训超过1.6万人。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将居家、养老和医护等纳入重点培训项目。编制发布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等6项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顺应疫情防控形势,创新线上专家授课与线下机构实训结合的模式,2020年累计组织培训7万余名养老护理员。

  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着力在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加快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联动、衔接有序的养老服务网络,形成”15分钟”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圈。着力在县一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在乡镇一级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在村一级打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健全”多元保障”,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提供基本要素支撑

  近年来,广东聚焦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体系、智慧养老、创新发展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强化多元保障,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基本要素支撑。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出台《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侵权行为整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纠纷协商调解机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和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保障。全省共有注册登记养老机构1929家,养老床位46.86万张。共建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逾2万个,1900多个助餐配餐服务点。

  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标准实践创新,目前已发布8项省级地方性标准。发布了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居家养老照护、老年人失智照护等6项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

  强化为老服务科技支撑。全省共有4个基地、21个街道(乡镇)、13家企业入选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拓展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多数地市均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高龄补(津)贴申领纳入微信”粤省事”指尖办,老年人可以足不出户即可”零跑动”领取补(津)贴;创新破解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在全国首推”一证通行”新型适老化服务,累计为老年人健康防疫和便捷出行服务超过618万人次。

人口老龄化

  促进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市场”宽进严管”,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推动”养老+行业”多元融合,探索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服务内容,全省共有3个县、2家企业入选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形成一批行业标杆和服务品牌。先后与黑、吉、辽、赣、桂五省区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跨省合作搭建普惠型”养老+旅居+N”多元融合服务平台。与港澳地区合作共创”湾区模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及社会福利政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事业协同发展行动。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迈进”十四五”,广东民政系统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到2025年底,确保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数量达到20万人次等目标。全省养老服务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全体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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