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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质控方案范文最新(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文章摘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5月18日上午,县民政局组织县养老机构业务骨干、民政系统养老管理人员、社会事务科室人员、第三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人员、养老;并提出了养老服务床位“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很多新的目标,比如说,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应该提高到55%,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还要加快发展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方面,要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消费,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9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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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养老服务质量规范与标准化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养老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这些文件的出台,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推动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体系加快建设、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期,民政部召开会议,部署下一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举措、新部署,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出了新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下一步,民政部门要对标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努力打造省级示范养老机构。 四是加快建设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现在我国老年人人数已达2.64亿,家庭照护床位的实施效果也很明显,各地把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和普惠养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相关规划,都制定了实施方案,特别是在广西、桂林等地开展的“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都是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的一大亮点。 五是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制度。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并提出了养老服务床位“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很多新的目标,比如说,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应该提高到55%,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还要加快发展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特别是在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方面,要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在老年人口密集地区和服务保障重点联系的城市,至少建成1所老年大学,200个老年活动室,培训200名养老护理员,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三是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明确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监管,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四是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明确城乡养老服务的对象、范围、标准、退出机制,对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给予补助,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敬老院,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

养老服务质控方案范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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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养老项目的核心是服务,而非养老。项目由多种服务类型构成,其中服务的内容,由精细化服务来体现。服务内容从护理到生活,从自理到失能,提供的都是针对老人不同阶段的需求,价位都有不同。从需求角度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1.生活护理:包括餐饮、清洁、健康、排泄、理发、洗澡、生活自理、保健按摩、康复训练等;2.服务产品:包括养生药膳、茶饮、保健食品、服装服饰、电器等;3.医疗器械:包括基本诊疗设备、检验设备、临床检验设备、药品、医用防护设备、消毒设备等;4.体检设备:包括老年体检中心、康复医院、检验设备等;5.家政服务:包括保姆、月嫂、育婴师、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等。7.康养服务:包括家政、护理、康养理疗等。(数据来源:老年人用品与服务需求调研)

服务产品如:按摩、理疗、水疗、健身器材等;8.心理咨询: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9.健康管理:包括评估师、健康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健康评估师、健康讲师等;10.康复辅具:包括:肌力训练、穴位转移、矫形器、产后康复、电动轮椅、生物力学拐杖、家用助力器、个人移动辅助器具、家用护理床、家用消毒等;11.康复辅助器具:包括:按摩、电动器具、个人移动辅助器具、家用清洁器具、个人移动辅助器具、家用康复理疗用品、个人生活辅助器具、个人生活辅助器具、家用冷热敷料等;12.综合管理岗: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机构代码、人力资源管理师及内部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等;13.销售岗:包括销售人员、质量管理、促销管理、售后服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表单分析、订单管理、员工培训等。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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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改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提升全县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5月18日上午,县民政局组织县养老机构业务骨干、民政系统养老管理人员、社会事务科室人员、第三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人员、养老机构代表赴嘉兴市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交流。

嘉兴市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养老院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嘉兴市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徐申分别对中心的服务过程、服务人员的能力、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在介绍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和基本情况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中心的主要服务。徐申还介绍了中心的运行情况和中心的运作模式。嘉兴市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介绍了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发展方向。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主任、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陈秀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社会事务科室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徐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院长郭静,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吴艳,南湖区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鸿等出席会议。

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20-2025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消费,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94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20〕87号)、《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95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0〕4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民发〔2019〕55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省养老机构从2012年的16万张增加到2015年的6万张,年末全省养老机构达到 8%。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3张,全省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 96.7万张,占全省养老机构总数的41.1%,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27.5张。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制度。制定《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纠纷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规范有序运行。

(二)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设施条件不达标、服务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到2022年底,全省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岗位补贴制度,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

(三)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到2022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支持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举办养老服务志愿者公益培训,引导鼓励养老服务志愿者参加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补贴。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激励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培训补贴、养老服务岗位补贴等,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实施信用约束。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欺老、虐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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